2.从2008年 10月起,省电大委托的“应用文科”专科专业并入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电信局委托的“通信技术”专科专业和“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农业厅委托的“高效农业”和“农业推广”专科专业并入“农学”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农业推广”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农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开考的“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宜昌市水利水电局委托开考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开考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省邮管局委托开考的“邮电管理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卫生厅委托开考的“卫生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并入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面向社会开考。省畜牧局委托开考的“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专科专业并入“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专科专业,继续以系统委托形式开考。以上各专业课程衔接情况详见鄂考委办[2008]14号文件。
3.从2009年元月起,省公安厅委托的“刑事侦查”专科专业停考,该专业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4.从2009年元月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独立本科段)、土木工程(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主考学校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专业代码分别为020177、080825。以上两个专业的详细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办[2008]11号文件。
5.从2010年10月起,受省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委托,我省首次开考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是武汉大学,专科代码为020262,独立本科段代码为020282,专业考试计划见鄂考委[2010]3号文件。
6.我省自学考试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 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7.根据需要,2011年部分课程考试使用大纲和教材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当次《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省自考办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hbea.edu.cn )也发布了大纲教材调整公告,助学单位和考生可上网查询。请有关部门做好现行使用教材大纲和新教材大纲衔接和供应工作。
8.面向社会开考的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和系统委托开考的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已于2008年10月份停考,以上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以上专业中政治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思想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饭店管理(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旅游管理(专科)专业、统计(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专科专业未毕业考生可转入会计(专科)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9.省自考办于2001年6月份开始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无纸化考试”,该考试将“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笔试(课程代码:00018)和上机实习考核(课程代码:00019)合二为一;凡参加“无纸化考试”合格者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笔试和上机实习。报名及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考生可随时报名,集中安排考试。
10.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时间为每年11月,考生可到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或其委托的资格认证工作站报名。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取得调查分析师(初级、中级、高级)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考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课程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餐饮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课程与餐饮管理本科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通过了中英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英文缩写“CIPS”)颁发相应级别的CIPS证书(CIPS三级或四级证书),同时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交协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初级、中级、高级),并与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考生可到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大学工学部10号教学楼二楼教学办公室)报名。考生通过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所规定的课程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考办)和中国市场学会共同颁发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销售经理助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并与销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相同课程互相承认学分。
1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上查询,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 ;www.hbee.edu.cn 。
六、考生须知
1.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安排通知单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转(免)考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持转(免)考登记表、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地自考办集中到省自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集中办理转(免)考手续时间为每年3月16—31日、9月16—30日。
5.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关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者请于每年5月26日—6月4日、11月26日—12月4日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 )进行毕业生注册申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当地自考办的通知。
6.自学考试咨询工作由各地自考办负责,也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有关信息,网址为:www.hbea.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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