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报名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5日—9月7日(节假日不休息)。
2、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长安区教育局院内。
二、报名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以0109开头)的考生(即旧生)报名和新生(含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首次报名的考生应准备3张2寸的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光面红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拒收一分钟快照、艺术照、戴有色眼镜或眼镜反光的彩照)和身份证(军警证)复印件二份。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也不能在其他地方二次报名,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凡是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提出书面更改申请,各助学单位按市上更正信息的要求统一上报区自考工作站。
5、填涂表、封的要求:
①填涂《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涂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②填写信封:信封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
6、在本站可报的专业公布如下(未公布的专业可到行业归口单位报名或进行网上报名):
(一)专科
金融 | 国际贸易 | 证券投资与管理 | 会计 | 工商企业管理 |
市场营销 | 旅游管理 | 饭店管理 | 餐饮管理 | 企业财务管理 |
电子商务 | 物流管理 | 法律 | 经济法学 | 行政管理 |
小学教育 | 义务教育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公共关系 |
新闻学 | 秘书 | 计算机及应用 | 电子技术 | 通信技术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房屋建筑工程 | ||
环境工程与管理 |
(二)本科
金融 | 国际贸易 | 会计 | 工商企业管理 | 电子商务 | |||
物流管理 | 餐饮管理 | 旅游管理 | 国际经济法 | 法律 | |||
法律 | 教育管理 | 小学教育 | 汉语言文学 | 英语 | |||
思想政治教育 | 义务教育 |
新闻学 |
数学教育 | ||||
物理教育 | 化学教育 |
计算机及应用 |
通信工程 | ||||
计算机网络 | 建筑工程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计算机通信工程 | ||||
园林 | 护理学 |
三、报名程序:
阅读报名须知→选报课程→交费→领表→填表→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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