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12年4月自考补报名通告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要求,经市自考办决定给有志报考自学考试的人员再提供一次2012年4月自考补报名机会,尚未报考过2012年4月自考课程的老三区新老考生可于12月16-17日到宁波市自考办报名,其它县市区新老考生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希望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不要再错过最后的报名机会。
注意事项:
1、老考生报名时请随带“准考证”;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非老三区考生请至当地自考办报名(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必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报考简章》和《专业计划》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
3、考生都须用现金支付报考和教材预订费用(每课次报考费48元、教材预订费40元,首考生准考证制作费15元)。
4、本次报名不能补报毕业论文和实践课程;已报考过2012年4月自考的考生不能再增报课程。
我市将于2011年9月1日至4日进行2012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
一、报名地点:
宁波市老三区首考生(新生)报名在市自考办内(翠柏路丰柏街7号),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到鄞州区自考办内报名,市老三区续考生(老生)及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自考报名地点均设在交通银行,详细地址见自考报名网点一览表,续考生也可通过拨打电话报名热线16866001或上网报名,也可通过交行设置的自助通设备自助报名。其中公安管理专业(专、本)考生报名统一由当地公安局办理。护理(专、本)首考生报名条件详见报考简章。
二、报考条件:
部分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外,其余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对报考对象、报考程序限制的专业及限制规定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
三、报名手续:
首考生凭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吋浅蓝色背景证件照壹张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登记表(兼交行借记卡申请表)。续考生凭《准考证》(即交行借记卡)报名,并详实填写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采用电话报名、网上报名的续考生不再填写报考卡,按电话语音提示或网页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报考简章详见报名网点张贴公告或《浙江自考杂志》2011年第11期及宁波自考网http://nbzk.nbedu.net.cn ,也可通过1605001咨询。
四、报名日期:
2011年9月1日—4日,各县(市)、区报名日期与市区同步。自8月20日起同时开通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电话为16866001,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95559.com.cn (网上报名流程可进入宁波自考网查看),网上报名截止到9月4日,电话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日16:00前,电话报名者必须在48小时后再次拨打1686600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可拨打自考服务热线1605001咨询具体事宜)。
续考生报名前必须在交行借记卡(即准考证)内存足资金,报考费和教材款均以此卡结算。欲购教材者必须在报名时预订,未预订者不再供应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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