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少数考生要求提前报考2013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的要求,现沈阳市招考办决定增补2012年12月27日和28日两天,作为2013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原公布的2013年1月14日至18日报考2013年4月自考理论课程时间不变。
考生可在上述时间段内报考2013年4月自考理论课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3日至6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含身份证件号码的面);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报考2013年上半年自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可于2012年12月11日至14日,报考2013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14日至18日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在2013年4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参加2012年10月份考试的自考生均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到助学单位或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成绩通知单。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办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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