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3年10月(13.2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我省2013年10月自学考试(13.2次)网上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将于2013年8月30日—9月10日进行。拟参加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的新生需从网上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且到注册地招考办审核通过,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
一、网上报名报考相关事宜
网报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至2013年9月10日9:00。
登录网址:Http://wb.zk789.cn。
对象:所有拟在四川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
方法:考生登录网站Http://wb.zk789.cn并按相关操作流程提示,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报考操作。
上传照片规格要求:详见附表1。
课程报考的考务费需考生自行在网上支付。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链接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用。
考生是否成功报考,以是否成功缴纳报考考务费为最终确定依据。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名报考和缴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35元/科。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3年10月(13.2次)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20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四川省教育考试院.cn)。
四、注意事项
1、新考生报名注册时应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其基本信息将作为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唯一依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新考生报名时所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按要求在网上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头像照片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注册地招考办审核上传照片,对照片及相关个人信息签字确认并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从本次报名开始,凡课程报考未成功的新考生其所取得的准考证号码将在网报结束后被视为无效准考证号进行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重新报名注册。
3、已报名注册的在籍考生,请直接在网上选报拟考试课程并缴费。
4、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补办并需要支付制证工本费。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点);应用型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5、考试前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座位,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到报考地招考办(或委托部门)查询打印。
6、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当地招考办不要求持有的除外)方能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考试结束1个月后,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报考的市(州)、县(市、区)、学校招考办查询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持准考证到当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指定地点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8、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由主考院校安排具体的报考方式和时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每年上、下半年各公布一次全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报考安排。社会考生应及时到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或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应用型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由办学院校按规定组织实施。
五、有关说明
1、2013年开考6个新专业:交通土建工程(专升本)、现代商务(专升本)、商务英语(专升本)、电子信息工程(专科)、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专科)。
2、根据省招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1月考试起,陆续停止和调整了商务管理等部分自学考试专业和证书考试工作,具体停考时间详见附表3。
3、2013年部分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进行了调整,详见届时公布的《自学考试课程教材、大纲使用情况表》。
4、教育部考试中心开设的证书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证书课程合格后可以免试自学考试相关专业(专科、本科)相同课程。
5、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文件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附表1:四川省自学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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