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各主考学校,各有关委托开考单位:
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各级自考办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挖掘生源,稳定规模,积极推动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做好本次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2014年自学考试将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上半年考生网上报名端口开通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现场网上报名、新生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报名期间同时进行2014年1月自学考试增考、助学专业、“专接本”,以及2014年5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报考工作。委托开考专业、助学专业和“专接本”集体报名时间原则上同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委托开考单位、助学高校与当地市考办协商确定。
各地在规定的报名统计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之前,要妥善安排好本地社会自考考生的补报名工作,补报名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
下半年的报名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2、开考专业、课程情况及专业调整安排2014年上半年开考的专业、课程情况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1月和4月考试日程表》,2014年下半年开考的专业、课程情况详见《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7月和10月考试日程表》。各专业考试的要求详见专业考试计划和有关文件。
根据苏教考自(2012)8号文件要求,档案管理(专科段)、调查与分析(本科段)(含调查分析师证书)、计算机科学教育(本科段)三个专业的理论考试安排至2014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14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4年底以前办理完毕。请各市考办及时提醒上述专业的考生,安排好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
根据苏教考自(2013)7号文件要求,自2013年10月起,我省对工商管理(专科段)、人力资源管理(本科段)等18个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调整,调整后,上述专业毕业生审核工作按新计划的要求执行,但考生已通过的原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可替代修订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对应的课程,同时,考虑到部分老考生的实际情况,我省于2013年10月和2014年4月各安排一次旧计划中相关课程得考试,自2014年10月起,将不再安排旧计划的课程考试,请各市考办做好对上述专业考生的宣传工作。
3、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报名工作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已启用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报名的功能。各主考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网上报名系统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将本校负责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的日程安排公布到网报系统,及时处理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积极做好对自考生的政策宣传、报考登记、考试安排通知、成绩公布等服务工作。
各地考办在报名期间要做好实践性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报名的咨询和有关材料的发放工作。在各报名点显要位置张贴、公布《2014年上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日程安排》,以方便考生查阅,其余相关材料由各地考办发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4、本科段报考资格及课程免考审核工作各地考办在做好本次报名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本科段报考资格及课程免考的审核工作。审核自考生的毕业证书,必须要求其毕业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到,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到,自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各级考办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提交材料的验核工作,规范、准确地签署意见,报审材料及表格填写不规范的将不予审批,全省集中审核的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考办要在报名现场设置一定数量且能够进行上网操作的计算机,方便自考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5、毕业生登记工作本次报名期间,同时进行毕业生登记和初审工作。各地考办必须根据各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毕业生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全省集中会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各市要认真做好网上考籍信息的核对检查工作,确保考籍信息的完整、准确,确保全部成绩信息于2013年11月20日前导入到网上报名系统中。
二、报名工作中须加强的几项工作
1、统计及非网报数据的归并工作各级考办要进一步加强自考报名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按时、准确、规范上报。在上报各门课程所需试卷袋数的同时,需一并上报各门课程的报考课次数。
2、考生人像信息采集工作各地考办必须采集所有新考生的人像信息,具体采集方法可自行选择。考生电子人像将在制作考生的准考证、打印考场核对名册、办理毕业证书时统一使用。各市考办要积极创造条件,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措施,提高采集人像信息的标准和质量,使之形成准考证、考场名册、毕业证书人像信息的统一,以确保我省考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我省信息化管理水平。
各地考办负责网上报名业务的同志,要认真做好所辖区域考生照片信息的核对检查工作,确保上述考生照片信息于2013年11月20日前导入网上报名系统中。
3、审核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验证工作,采集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着重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姓名是否一致,毕业证书必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电子注册号码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到,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毕业证书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到,自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收费工作各级考办要严格按照省物价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并张榜公示,一律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5、做好服务工作各级考办、各主考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营造热情、高效、方便的报考环境,做好为考生服务的工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报名高峰期间,要尽可能增加人员,增设报名窗口和设备,延长报名时间,优化报名流程,缩短考生滞留报名点的时间,最大限度地为考生提供方便。在报名期间,各市考办要加强对所属报名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
各级考办、各主考学校、委托开考单位要妥善安排报名期间的咨询值班人员,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接听、解答考生的疑问。集中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也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并安排人员值班,面向各市、县(市、区)及报名点工作人员的咨询电话为:025-83235893(考务)、83235831(计划)、83235877(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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