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的通知
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15年10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及专业、课程
201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2015年10月17日-18日,每天每科目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龙招港网站。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报考时间:2015年8月24日-9月7日。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5年7月22日-9月11日。
(三)受理新生报名点:各市地及县市区招考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四)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5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如需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如在网上查询成绩可于2015年11月10日后,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查询。
三、报名及报考条件
本次本科二学历考试等所有统考课程均由各地市招考办负责统一受理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各地市招考办及各有关高校需按要求做好考生报名及报考组织管理工作。
(一)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网报时间内新生需要先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报名领取准考证号,然后与在籍考生一样,登陆该网站查询信息、报考课程、在线缴费。
1.新生首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本人到考生所在地的市县区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符合免考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
新生报名时“考生联系电话”一栏须由考生留取本人的联系电话。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现场获得准考证号并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B.我省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凭我省自考成绩单办理资格审查)。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凭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办理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并由考生上网进行课程报考(具体工作由各市地招考办安排)。
2.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通过网上报考课程。其中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已取得一科及以上合格科目,但以后一直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按新生报名。
3.从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新生信息采集报名工作全部归由所属市地招考办受理,并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各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网上报考省统考课程系统已专门为本科二学历考生开设单独报考窗口,凡报考省统考课程的本科二学历考生(在籍老考生持原准考证号码即可),可由高校决定组织集体或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选课缴费报考。报考信息由省招考办按考生所在地市分送各地市招考办,考生在所在地市参加考试。
4.报考石油工程(独立本科段)、石油工程(专科)和化学工程(独立本科段)三个专业的新生,需到东北石油大学成教院自考办报名,由该院到指定的招考办集体报名。
5.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本科资格。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为便于及时与考生沟通,要求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考生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6.对上网有困难或不具备独自网报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申请网上报考,各级招考办务必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二)网上缴费办法
1.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的同时通过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缴付报考考务费。从2014年上半年考试起,我省自学考试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82号)的文件规定,报考费每生每科45元,同时不再收取新生报名费。
2.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规定,网上报名后由省招考办拨付给各地市招考办每生每科25元用于考试管理费用支出。有关高校组织的本科二学历互认课程的考试,按每生每科20元上缴省招考办。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由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在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和座位等。
本次考试考生可于2015年9月30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两证)。
五、资格审查及考籍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地招考办负责,免考由市地招考办受理并初审,省招考办审定。
1.资格审查及免考。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
2.省际间转考、合档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往外省考籍档案事宜,并同时办理外省转入我省考籍档案的合档事宜。各市(地)招考办在详细核对外省转入考生信息后,登记“外省转入合档明细表”,交省自考办考籍科统一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考生个人办理考籍档案的转入、转出及合档事宜。
市(地)招考办受理考生办理省际间和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9月7日。我省正在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制订网上转考方案,网上转考工作准备完毕后另行通知。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5年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以及办理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将在11月份自学考试网上公布成绩的同时通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相关链接:
2015自考报名条件 ※ 2015年自考报名时间汇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