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获悉,内蒙古2019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6月17日-21日
一、报名时间
网上选课、缴费时间:6月17日9时—6月21日17时,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对象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选课、缴费对象均为在籍考生。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在籍考生在选课时,须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考生考试规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作弊入刑的条款。凡网上选课、缴费成功的考生,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2015年之后(2015年参加考试的不需要采集)未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治区任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采集照片时须设置背景为蓝色,勿添加带“年份、考试名称”的前景和带“旗县(市、区)”字样的背景。
五、在籍考生参加协作省份考试须知
我区本次考试开考课程若不能满足考生需求,在籍考生可继续到黑龙江、辽宁、山西三个协作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后可以办理毕业手续,但报名前必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http://www.nm.zsks.cn/zxks/),点击报名报考系统提交选择参加考试省份的意向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所选省份报名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确认、选课、缴费、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成绩由我区统一与相应省份对接获取数据,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未在网上提交意向申请,擅自报名、考试的成绩,我区不予承认。提交意向申请时间为 6月17日9时—6月2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今后选择到协作省份参加考试的在籍考生必须每次在我区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提交意向申请,认真核对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确保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及时修改。考生到协作省份参加考试本着自愿的原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考试课程和报考省份,可以在所选择省份规定的地市报名考试。协作省份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如下:
黑龙江省: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老考生网上报名选课预计在7月份开始,新考生注册预计在8月份进行,考试地点: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在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选课期间,先登录我区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获取在黑龙江省报名的准考证号,然后按照黑龙江省有关报名规定直接在网上选课、缴费,无需到现场办理注册手续;
辽宁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预计在6月中下旬进行报名工作,考试地点:沈阳市和朝阳市,具体时间以辽宁省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在辽宁省自学考试报名选课期间,先登录我区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获取在辽宁省报名的准考证号,然后按照辽宁省有关报名规定直接在网上选课、缴费,无需到现场办理注册手续;
山西省:山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sxkszx.cn/index.html),预计在8月份进行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报名办法以山西省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我区只设呼和浩特市一个考区, 不设立考点的盟市要继续做好考生信息采集、免考材料提交、毕业初审、提供试卷和证书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正常进行。
(二)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
(三)本次报名不受理免考、转考申请。申请免考、转考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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