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安排,我省决定将原定于4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具体考试时间为7月31日,8月1日、2日。报名开始时间为6月15日8:30,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7:00。报名方式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请查阅《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省教育考试院重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2020年8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20年10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2.首次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平台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如因学信网信息不全、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在湖北的受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并将该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验证。
3. 新注册的社会考生现场确认转为网上确认,考生可通过扫描考生服务平台首页二维码或自行下载“湖北自考”APP进行身份确认。
4. 考生因信息变更等需到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处理的,请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5. 报名成功的考生7月21日起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准考证不再作为进考场的必备证件。新生不再发放准考证。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02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开始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14:00,截止时间为3月4日17:00。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可查阅《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省教育考试院重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2020年4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 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20年10月及以后的自学考试。
2.首次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注册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专科及以上学历信息。考生服务网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联网,自动核验相关考生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将不能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如因学信网信息不全、姓名变更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导致学历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该报告在湖北的受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并将该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验证。
3. 4月1日起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bea.edu.cn),进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场通知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场通知单参加考试,准考证不再作为进考场的必备证件。2018年下半年起注册的新生不再发放准考证。
4. 2020年2月20日报名开通后,新注册的社会考生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移动端进行身份确认。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须知》
2.《考生须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简章》获悉,湖北2020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3月4日17时截止。
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20年3月4日17时,下半年为2020年9月9日17时。
考生报考须知
1. 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 2020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两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8-19日,10月24-25日。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自2020年起,我省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自2021年起,不再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原专业在籍考生在过渡期间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
4.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文件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学前教育考试计划调整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科、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鄂考委办[2017]1号),自2018年4月起,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按调整后的考试计划安排课程考试,原已考课程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过渡。
5.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6.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7.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8. 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列主考学校可向社会考生开展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网络助学),有意参加网络助学的考生可联系主考学校自考办:武汉大学自考办:027-68778379,华中科技大学自考办:027-8779289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办:027-88383903,湖北大学自考办:027-88663575。
9.考生应按自考办规定的时间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0.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11.实践课报考,考生在主考学校公告的实践课报名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实践课进行网上报考。实践课报考成功后,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清楚了解主考学校关于相关实践课考核的时间安排、具体要求(如毕业考核须先进行选题、开题、指导教师联系、向主考学校缴费等)等内容。考生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咨询了解,或登录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2.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其中课程免考每年办理2次,上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1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联系电话:027-68880352、6888035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下载,网址分别为:www.hbea.edu.cn;www.hbee.edu.cn。
相关链接:
2020自考报名方法 ※ 2020年自考报名条件 ※ 各地自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