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自考在线发布的《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须知》获悉,新疆2020年上半年自考报名时间为6月8日-12日。
关于推迟我区2020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原定于2020年2月17日至21日进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和2020年2月24日至28日进行的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敬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同时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自考在线网发布的消息,积极做好备考工作。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0年2月14日
根据新疆自考在线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获悉,新疆2020年4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月17日-21日。
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4月考试:2020年2月17日12:00-21日18:00,10月考试:2020年8月17日12:0021日18:00
(三)新生确认时间新生现场确认起止时间和地点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请考生直接与报考所在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四)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千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扱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五)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者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斤《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相关链接:
2020自考报名方法 ※ 2020年自考报名条件 ※ 各地自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