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即将开始,12月10日至12日(共三天)办理考生申报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各区县自考办按照市自考办下发的“天津市200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计划”进行毕业审核。
毕业审核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自考办要求,各区县自考办在毕业审核期间要妥善处理好政策与服务的关系,既掌握好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又要做好服务,使考生顺利进行毕业申报。同时,要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复查考试成绩费56元(每门课程复查考试成绩费7元,按专业开考计划最少课程8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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