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省转入在其他省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拟转入青海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
1、向原所在省提出转考申请,并在原所在省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转考后的两个月之内,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要持原所在省转出所填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在青海已有准考证号的考生还需持青海的准考证。
3、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在办理考生考籍档案转入手续时,对在青海省已有准考证号的考生直接合档,考生到转入地继续报名参加考试。在青海省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需先到转入地自考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待取得准考证后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往外省考生在青海省已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绩拟转往外省继续参加考试的
1、首先到考试的所在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提出转移考籍档案申请报告,出示单科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认真按表中要求事项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表中“合格课程及成绩”一栏由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填写。各州(地、市、县)招生考试办公室认真核实该表后,应在“转出省州(地、市、县)级招考办意见”一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凭单科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和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办理转考手续。
3、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在接到以上材料后进行认真复核,复核后在“转出省省级自考办意见”一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骑缝章。一份留各州(地、市、县)招考办,一份留省自考办,另一份由考生带往转入省自考办报到。
4、两个月后考生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单科合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转入省自考办查询。
三、省内转考
考生在省内某一地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绩,因工作调动到省内另一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只需持原有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和单位证明信到转入地区招考办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转入地招考办对此类考生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上交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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