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0年8月我省《关于调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陕考办〔2010〕10号)下发后,部分助学单位和考生通过不同形式反映,停考较为突然,应有一个缓冲过渡期。接到反映后,我们及时与相关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和部分助学单位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为方便助学单位调整教学规划和满足社会考生的学习要求,经研究,201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月、7月再开考两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自学考试计划仍按《关于2011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陕考办〔2010〕9号)执行。2012年将只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自学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二、各市(区)要做好自学考试过渡期的各项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良好的社会声誉。
三、利用报刊、电台等媒体、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给助学单位和社会考生,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自学考试过渡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