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0)》、《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发展纲要(2007-2010)》精神,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的需要,提高设计行业的综合水平和设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大批动画设计与制作高层次专门人才,报请全国考办批准(考委办函[2010]35号),决定于2011年上半年在全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动画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公布该专业考试计划,组织教材发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成绩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证书等工作,并对助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遴选山东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为该专业主考学校,可参与本专业的考试计划制定、课程考试大纲编写、命题、制卷、阅卷、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环节考核及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等工作。青岛农业大学负责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四市该专业主考院校工作,山东大学负责其他市该专业主考院校工作。
三、该专业面向社会开考,考生可到各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由助学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凡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该专业。
四、考生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完成毕业设计并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并核准专科毕业证书,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五、该专业报名费、考务费等,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文件执行。
六、该专业何时停考,由省考委根据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