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治区报名报考工作定于8月16至26日期间进行。从本次考试起,内蒙古不再接受外省市考生集体报考。
按照规定,凡已在内蒙古注册并以集体报考形式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北京市原借考考生,务于8月19至21日期间,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在指定场所接受身份证阅读,照相,以及现场
信息确认。经现场信息确认后,考生方可于8月26日之前进行网上报考与缴费,且考生学籍身份信息将按其身份证中储存的信息进行自动修正。今后,考生需要作为老考生登录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首次登录需使用自己的准考证号作为用户密码。登录报名报考系统后,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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