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乌鲁木齐市201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毕业审核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需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凭准考证于2011年11月29日—30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青年路379号)领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毕业生回表时间定于2011年12月5日— 6日。考生应将所有单科合格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有关说明一并交到市自考办。另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交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论文答辩成绩单。在内地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专科、本科毕业证还需在新疆自考在线网(http://www.xjzkzx.com)查询学历认证的相关说明并提供认证材料。
办理护理学专业专科或本科的考生,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实习手册以及实验成绩单。另办理教育类专业的专科或本科的考生,需提交实习报告。
毕业生审核费20元。
还没有领取各类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请携带报名收条或单位证明于2011年11月29日— 30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一层报名大厅领取。
凡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请下次再办理。
请考生相互转告
乌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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