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自2000年开考以来,有数万名考生毕业,4000余名考生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目前,有许多战友正在或打算参加军队法律自考。关于报考和学习,他们有不少疑问。我们特邀请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主考学校办公室主任陆卫荣,针对这些疑问作综合解答,同时也给其他专业考生提供一些参考。
——编者
问:报考军队法律自考有什么条件?大专段和本科段能否同时报考?
答: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条例(暂行)》和《管理细则》的规定,军队自考的招生对象为现役军(警)官、文职干部、士官和军队非现役文职、公勤人员、在编职工。高中(中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只可报考专科;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可直接报考本科。专科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真实有效,可续报本科,参加本科段课程考试。
问:网上经常有地方机构打出军队法律自考班的招生广告,我们能报名参加吗?
答:军队自考由全军考办、专业考办(主考学校)、大单位考办、考区和考点5级机构办考。法律专业严格依托各大单位考办、考区组织报考,考点设在部队或军事院校,从未授权、也不允许地方人员或地方办学机构在地方设点办班、招揽生源。请广大战友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问:部队官兵工学矛盾突出,参加面授辅导条件有限,还有什么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自学?
答:主考学校编写、出版了《法律自考助学指导》(分基础科段、本科段),录制了全套专业课教学光盘,考生可自愿以考点为单位集中订购。我们还搭载全军军事训练信息网,开通了“军队法律自考主考学校网站”,欢迎考生登录“26.42.166.97”访问。
问:试卷档案能随时查询吗?
答:我们专业有专用试卷档案仓库,所有考生的试卷档案袋按考号顺序存放。成绩不合格试卷、审核不合格试卷、毕业生试卷都单独建档、分库存放,以供查询。
问: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方式可以查询到考试成绩?
答:每次考试结束1个月内,主考学校完成评卷工作,考试成绩下发到各考办、考区。考生可向所在考区查询。主考学校同时开通电话语音、手机短信、主考学校网站和信使服务等成绩查询渠道。电信固定电话、小灵通、联通手机用户拨打16839077;移动、联通手机用户编写3#6位年份代码#12位考号,发送至106662261;考生以考点为单位向考区提出申请,上报手机号,交纳服务费10元,即可获得为期4年的成绩查询、考试时间和科目提示、证书查询等服务。考生对试卷评判结果有疑问,可在半年内通过考区向主考学校提出复查请求。
问:申请免考有什么条件?
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自考生,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复印件,向考点提出申请,报主考学校审批,可免考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同名称、同层次、同内容部分课程。专科段最多可免考3门,本科段最多可免考4门。申报免考英语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证书。主考学校将随考试成绩公布审批结果。
问:复员、转业、工作调动后,能否继续参加考试?
答:因复员、转业、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在原单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和原考办(考区)出具的转考介绍信,到新的军队办考单位办理转入手续,继续参加考试。转考不更改考号,原考试成绩依然有效。已申报课程但临时不能回原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向就近考点提出借考请求。接受考点视试卷申报量,酌情解决。借考考生的考试成绩,可在原考区查询。
问:我所有课程都考过了,为什么还拿不到毕业证书?
答: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考生必须确保试卷所写考号准确、惟一。因为考号是主考学校进行考籍管理的依据。考生若写错、漏填考号,或存在一人多号、多人同号等现象,会导致试卷无法集中归档而不能按时递交毕业审核。第二,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毕业须经本人申请,考区、考办汇总上报,主考学校审核、专业考委审查、全军考委审定。任何一个环节缺少内容均会延误毕业。第三,考试成绩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替考(试卷笔迹不同)、雷同或其他舞弊问题的,均不能毕业,同时将按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考1-3年、取消该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直至取消考籍的处理。
问:申请毕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毕业证书如何查证?
答:毕业手续每年集中办理两次。考生考完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有效(本科段考生须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即可申请毕业。申请时须向所在考区递交本人照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所在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考区、考办于每年的3月和9月将该批次毕业材料报主考学校。经审核、审查、审定合格,分别于6月和12月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制毕业证书,加盖全军考委和主考学校印章后下发各考办、考区。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完整、准确的材料,逾期将顺延至下一批次办理。通常3个月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证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不补。
问:申请学位有什么条件?
答:考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有效,毕业论文审定成绩在“良好”以上,取得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或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1年内,向考区提出学位申请。经主考学校再行答辩审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但是,凡考试中有过替考、抄袭等舞弊行为的,毕业论文被主考学校复审为“不及格”退回重做或由“良好”以上降为“及格”的,不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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