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名称的通知
按照《关于调整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部分“双证书”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17号)文件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中“双证书”课程“就业与培训”和“医疗与生育保险”,课程名称分别调整为“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启用修订版的大纲教材。
调整后的课程如下:
课 程 代 码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12324 |
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 |
7 |
12325 |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
7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