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自学考试 > 自考快讯 > 山东 > 正文

山东东营2013年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2.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3.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第十三条 按本细则免考课程申请毕业者,须参加相应专业不少于4门自学考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及毕业环节考核,方能申请自学考试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各类高校的肄业生、退学生,已学完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可以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但必须参加不少于7门自学考试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 外省(市、自治区)籍的人员,按转考的有关规定转入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已经达到我省某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发给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1.外省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参加我省不少于5门课程的考试及毕业环节考核。

  2.外省转入的本科考生,须参加我省不少于4门课程的考试及毕业环节考核。

  第十六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间的18个学时。

  第十七条 已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试,并获得毕业证书者,若与原毕业专业属于同学科门类的,只颁发新专业的毕业证书,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课程免考的手续:先由考生根据免考的要求,向其所在市考试机构提出免考课程的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原始证件,经市考试机构初审后,报省审批。具体办法、要求和时间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意见执行。

  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

  2.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等),并加盖其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说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其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第十九条 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08年10月起实施,原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大学语文
共计461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020人在学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共计21课时
讲义已上传
7218人在学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共计738课时
讲义已上传
87485人在学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共计21课时
讲义已上传
989人在学
毛概
共计26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649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版权声明:如果自学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自学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自考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自考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文章责编:zhongzex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