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考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30日—6月3日(其中,公休日6月1日除外),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明。
2013年7月4日—12日,考生可以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或成绩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成绩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家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可以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
在上述工作日程中,沈阳市各区、县(市)招考办每日接待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9:00—11:30和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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