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文件、以及我市发布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津考办高发[2013]10号)文件,市自考办制定了2014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下面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我市自2014年起,不再安排1月、7月的考试,除少数课程外,原先1月考试的市考课程调整到四月的第四周周末、原先7月考试的市考课程调整到十月的第四周周末。具体安排见附件1、2。
2、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基础段、管理段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中心函[2013]128号)文件,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专业代码:525)和金融管理(专)(专业代码:526)专业的证书课程考试时间调整为5月和11月,各占用一个周末,具体安排见附件4;政治课及公共基础课安排在4月、10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2;除商务英语外,其他证书课程均使用新版教材,详见附件3。
3、2014年考试部分课程启用新教材,详见附件3加注“★”的课程。
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课程使用教材如有变动,将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天津教育报·自学考试专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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