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自学考试考试安排和使用教材的说明
一、专业和课程变化情况
1.根据京考自考〔2012〕21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不再安排园林专业(专科)、中国书法专业(基础科)(专科)共2个专业的考试。
2.根据京考自考〔2013〕12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下半年起不再安排调查与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饭店管理专业(专科)、网络技术应用专业(专科)和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专科)共9个专业的考试。
3.根据京考自考〔2014〕15号文件、京考自考〔2014〕19号文件精神,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项目管理专业(专科)、汽车维修与检测专业(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电子政务专业(独立本科段)、地铁通信系统专业(专科)、地铁电动客车技术专业(专科)、地铁供用电技术专业(专科)、地铁运输与管理专业(专科)、初等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和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共12个专业不接受新生注册,2015年照常安排上述专业的课程考试。
4.根据全国考委〔2013〕3号文件的规定,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课程代码00923),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考试,按照全国考委法学类专业委员会审核的课程顶替办法,调整为“行政法学”(课程代码00261)。调整专业计划文件另发。
5.根据全国考委〔2014〕4号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0月起,专科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不再安排考试,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6.根据京考自考〔2014〕10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10018)不再安排考试,考生需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的考试。
7.自2015年起,本科的“俄语(二)”(课程代码00017)不再安排考试,考生可选择英语专业(本科)或日语专业(本科)中的“第二外语(俄语)”(课程代码00839)顶替“俄语(二)”成绩。
二、笔试课程考试时间
1.附件2、附件3中无特殊标记的笔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9:00—11:30,14:30—17:00。
2.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50分钟,9:00—9:50,14:30—15:20。
3.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9:00—10:30,14:30—16:00。
4.标有■符号的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9:00—11:00,14:30—16:30。
三、接考本科的加考课程说明
2015年课程考试安排中,接考本科段的加考课程都以★号表示,请需要加考的考生注意。
四、非学历证书课程考试安排
2015年5月、11月非学历证书课程的考试安排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上另行公布。
五、非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2015年非笔试课程考试分上半年、下半年安排(见附件4),与4月、10月笔试课程一同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上另行公布。
六、教材信息
1.为方便查询,将全年考试课程使用教材信息一并公布(见附件5)。已安排考试未列出教材信息的课程或期间教材另有变化的课程,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及《北京考试报》另行公布其使用教材。
2.2015年有“市场营销学”等103门课程使用新教材(具体见附件5中加注●的课程,其中另标有◆符号的为2015年10月考试使用新教材的全国统考课程,在此之前仍使用旧版教材大纲)。
八、其他事项
1.在本文下发后,如还有新的专业或课程开考,其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涉及已公布课程可按本文件安排进行考试。
2.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将会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3.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专业(专科)、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专业(独立本科段)是面向北京公交集团在职职工开设的专业,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合作社方向)专业(专科)是面向京郊农村合作社社员开设的专业,均不接受其他考生注册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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