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于12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并将相关材料于12月10日前交至盟市自考办。
考生申请毕业须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所属盟市自考办提出申请。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过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过考试,则需选择其中之一申请毕业。
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先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有误,需向盟市自考办提出更正错误信息申请,待相关材料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修改正确后再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学历证明。
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至盟市自考办,并由盟市自考办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年3月31日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毕业生复查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给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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