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费用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宁价费发[2003]164号)文件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25元,不足50人的课程每人每科次考务费标准为50元。报考确认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出台,则按新规执行。
五、报名、报考日期
1、网上报名日期:3月1日-3月10日。
2、现场确认(指纹采集)日期:3月11日-18日(考生到专业所属助学单位、考试中心确认);3月19日-20日(助学单位到考试中心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具体通知为准。
六、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4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五市。参加考试的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
七、 特别提醒
1、代码999999教育学、心理学是为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证所需要有的考试,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之一,不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也不是自考的学历考试,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请到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2015年4月的报考条件仍按照教育厅原规定执行,2015年10月的报考条件将按照教育厅有关新规定执行。
2、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后,要于4月10日以后在宁夏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座位号通知单。
3、考生在选择考试地点时应慎重,考试地点确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修改。
4、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
5、考生如果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学习,可查询附件二,在这个范围内选择相关专业报名及培训,请勿听信其他不具备自学考试助学资格培训机构的广告。
6、我区自学考试成绩按课程管理,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并全区通用。对2003年秋季以后持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要尽快到考试院自考处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一个准考证号上,其他准考证号一律注销。因持有多个准考证号而影响到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责任自负。
7、我区从2012年开始,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本(专)科衔接课程学习的,可具体参看《宁夏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课程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考院自考[2012]1号文件)。望各高职高专及中专学校协助做好此项政策的宣传工作。目前我区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此项工作本科教育的有: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宁夏大学农学院、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华夏培训学院、宁夏新希望职业培训中心;目前我区高职高专院校开展此项工作的中专衔接自考专科教育的有:宁夏大学葡萄酒学院、宁夏新希望职业培训中心、宁夏军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宁夏光彩中等职业学校。还有部分高职高专院校正在积极申请及办理中,欢迎广大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参加学习及报考。
8、从2013年开始,我区又在普通高校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学习的试点工作,具体可参看《关于印发《宁夏在普通高校中开展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考院自考[2013]18号文件)。目前在我区申请并开展第二学历教育学习的院校有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欢迎广大在校大学生选择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的学习,为将来就业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9、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教材可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购买,其他专业的教材可到助学单位购买。
八、报名报考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0951---6026905;6020322;6020345。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0951---6032081。
石嘴山市教育考试中心:0952---2021403。
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0953---2121553。
中卫市教育考试中心:0955---7028691。
固原市教育考试中心:0954---2032105
附件:
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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