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成都市招办获悉,四川省招考委和教育厅对自考本科学习和毕业证申请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了调整。明确从今年1月起,省普通高校本科肄业生、结业生参加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习和考试,均需从专科层次开始报考,不能再直接报考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
同时,今年1月前已注册的但还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这类考生,也需按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这类考生若要取得自考专科毕业证书,需再报考一个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的专科专业,其原就读的普通高校通过考试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可按相关规定进行转免考。考籍管理和操作程序也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此次调整,对参加“高中起点应用型本科专业‘2+2’分段教学模式”试点学习的考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有关规定也进行调整。明确这类考生完成了专业考试计划中专科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省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的专科毕业证书。完成了专业考试计划中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省考委颁发由主考学校副署的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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