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于9月1日顺利结束。毕业审定共通过考生1024 人,其中本科 45 个专业毕业 774 人,专科 19个专业毕业250人。本次毕业审定工作仍然依托信息化网络平台,审定工作各环节均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进行,其流程如下:
一、提交毕业申请
5月9日9时至5月18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申请毕业专业、学校以及盟市,在网上完成缴费后打印《毕业生审核表》,并将此表和其他相关材料交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其中:
1、考生申请毕业须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所属盟市提出申请(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过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老考生,必须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
2、考生申请毕业须核对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时需向盟市提出更正申请,由自治区考试中心修改正确后再申请毕业。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由学信网认证的前置学历证明或认证报告。凡持有地方和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授权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4、专科毕业信息与申请本科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至盟市,由自治区考试中心审核。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二、毕业初审
5月9日至5月24日,各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内蒙古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毕业审定功能对考生的各科成绩严格把关,所有工作环节进行数字签名认证,以防止数据被篡改。凡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进入复审环节。
初审内容包括:
1、考生所考课程是否符合所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
2、考生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要求的所有考试课程;
3、所填考试课程成绩是否准确;
4、考生转考课程是否与自治区数据库一致;
5、考生免考课程是否填写准确并通过自治区核验;
6、考生是否完成了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三、毕业复审
1、6月12日至8月15?日,自治区复审小组通过严格的流程在毕业审定网络平台开展复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考生笔迹信息、核对成绩信息、核实个人信息、核验免考申请结果和转考成绩证明材料等。凡复审通过的考生,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章戳。毕业审定网络平台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毕业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考生的毕业申请一经通过复审,《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考生自然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3、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将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告知。同时三年内不允许这部分考生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并被记入教育考试诚信承诺档案中。
四、毕业终审
9月2日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毕业生复审数据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最终审查,合格者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同时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更多2015年自考资讯、自考报名时间、自考时间及备考资料,请访问考试吧自学考试网!
相关链接:
2015自考报名条件 ※ 2015年自考报名时间汇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