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及考试时间
2016年共安排2次考试。2次考试时间、现场报考时间及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如下:
二、教材、大纲的变更
(一) 2016年共有26门全国统考课程考试使用新编的教材、大纲(见附件1)。使用新编教材、大纲的课程,将在4月或10月考试时首次启用,其中,10月启用新教材、大纲的课程,如果在4月安排考试,则4月考试仍使用旧版教材及大纲。
(二)因出版社原因,我区使用的非统编课程教材,部分停版或改版,需使用新版教材,有关教材版本变更情况(见附件2)。另非全国统考课程教材版本变更较快,请有关单位提醒考生注意我办公布的教材变更信息。
三、报考事项
(一)没有参加过自学考试的新考生必须先报名然后才可以报考。新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具体报名办法可参阅网站“自学考试-报考指南”有关说明;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二)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从2015年7月1日起不再接纳新生报考。
(三)艺术设计(独立本科段)、室内设计(独立本科段)、药学(本科)3个专业由经过我办批准的助学院校组织集体报考,以上专业不接纳新的社会考生报考。
四、考区、考点的安排
除以下限定外,考生可选择在全区当次考试设置的考区或考点参加考试:
(一)设有考点的高等学校,只接纳参加本校助学班学习的考生和自考衔接考生报考相应专业。
(二)音乐教育专业中舞蹈类、声乐类、器乐类、键盘类、伴奏、教师口语、合唱与指挥等需要现场评分的科目,限在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三)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等专业课程中的素描类,色彩、构成、基础图案、表现图技法、室内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标志设计等绘图类科目,限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大学考点参加考试。国画、应用美术、色彩、水彩,素描等科目,限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参加考试。
(四)非艺术听力类考试科目(听力、日语听力等),南宁市区、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的考生,集中到广西大学考试;艺术听力类考试科目(民族民间音乐,中外音乐欣赏等),集中到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考试。
(五)外语口语面试科目的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1.报考00490日语听说、00624越语听说和00625越语语法的院校助学班的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到相应专业的主考学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2.报考00594口语和00602口译与听力的院校助学班考生在助学院校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社会考生在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考试(助学班考生也可以参加),报考时间与10月考试的报考时间相同,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考生须于10月28日到广西大学报到。
(六)根据《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6号),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52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01574物流管理软件操作(实践)和05366物流信息技术(实践)等4门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从2016年起不再统一组织考试,社会考生可向所报专业主考院校申请并参加考核,助学班、衔接班考生可向所报班主考院校申请参加考核,具体报名及考核时间由各主考院校确定。
(七)根据合作开考专业特点,部分专业具有特殊性。报名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护理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的相关问题,应先分别向广西警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自考办咨询后再报名。
五、实行分卷考试的课程
我区对部分课程实行分卷考试。报考如下课程的考生,应携带2B铅笔、塑料橡皮、削笔刀及垫板等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标准
报考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字〔1996〕463号和桂价费字〔2009〕21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除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外,报名考试费每科次40元,在报考点交纳或网上支付;外语口试面试类科目报名考试费每科次70元,在网上或考试院校交纳。
网上报考的考生,可于当次考试的考场座位确定后到考试地自考办领取收费票据。
七、其他事项
(一)以上考试安排及有关规定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和报考办法,可参阅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系统”和“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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