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事项
(一)各专业2016年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文件另发。
(二)免考课程初审办理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9月1日-9月15日,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到所在市(州)考办或助学院校办理相关手续。各市(州)考办和助学院校分别于3月25日、9月25日前将免考初审材料报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审核。
(三)报考本科的考生,取得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格成绩后即可到主考学校报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报名时间为3月、9月。
各主考学校联系电话:贵州大学0851-88154336
贵州师范大学0851-86702452
贵州医科大学0851-86778823
贵州财经大学0851-85989574
贵州民族大学0851-83610603
贵州师范学院0851-85816532
贵阳学院0851-85842786
2016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1、2、3、4 日程表,各助学院校应严格按照考试日程表安排教学计划。
请各市(州)考办和助学院校接到本通知及时向考生宣传。
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
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联系电话:
0851-85952371 0851-85664976 0851-8595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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