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
2016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4月16、17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四、报考手续
所有专业不要求集体报名,考生可自愿选择到市、区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或参加助学组织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取消“第二学历”各专业须集体报名的规定,此类考生持其本科毕业证书及第一学历学习成绩单,到所在市、区招考办办理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及申请毕业等手续。
五、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等有关事宜由各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六、考试规定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退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工业工程等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纪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 通知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中国联通和小灵通用户可拨打16898555;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16816789;中国移动和铁通用户可拨打961388;也可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或由各市招考办负责通知考生。考生须在各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到市招考办领取成绩通知单。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可在每次考试公布成绩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当地市招考办(大连到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报名申请分数复核。凡取得专业考试计划最后一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领取成绩通知单的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报考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交报名费5元。实践环节考核费用,考核前按主考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核收。办理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审查收费标准按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中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自考学历认定费和课程免考审定费各为30元/生。
九、其他
考生报名、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2]17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和考试当天(包括往返必需天数)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附表一:辽宁省自学考试2016年4月考试课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附表二:辽宁省自学考试2016上半年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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