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下半年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通知
一、毕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凡在吉林省奈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参加停考专业考试的考生按我省自学考试停考专业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和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二、申请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下半年申请办理毕业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请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到长春市人民大街6755号吉林省教育学院6楼610室,吉林省奈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并协助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部办理有关毕业手续(逾期不予补办)。联系电话:0431--81349266
三、办理毕业手续注意事项
1、 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申请本科毕业需提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及其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2001年(不含2001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激光打印、有效期内)。
(2)2001年(含2001年)以前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交其学历认证报告(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
(3)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与考生身份信息有误的,考生需到证书颁发学校办理证书及教育部学信网毕业信息的更正。
(4)国外毕业证书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省内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毕业证书需提交吉林省教育厅出具的《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书》原件。
吉林省奈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8日
附件: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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