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
(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将幼儿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与专业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加强实践技能的培养,在提升学历水平的同时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新时期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服务。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学前教育的需要,能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专科)要求理解现代教育基本理论,懂得学前儿童发展特点及规律,掌握幼儿园教育规律和教学方法,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能够胜任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要求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懂得学前儿童发展特点及规律,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和文化修养,掌握从事学前教育专门知识,能胜任幼儿园保育、教育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一致;同时根据学前教育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更加突出实用性;在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培养的基础上,强调综合素质提升与教育教学实践训练。
本专业分为专科和独立本科段。本专业(专科),凡取得本专业专科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合格成绩,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3门或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不少于70学分,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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