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办:
我省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受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时,应对考生的课程合格成绩、前置学历等进行审查。理论课程未通过者,不得接受该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考试)报考,所学专业课程考试未全部通过或前置学历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接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报考。
二、各主考学校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接受考生报考,做好人员、设备的准备及相关咨询工作。
三、各主考学校在组织实验、实习考核,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时,应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质量。
四、各主考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册和电子成绩数据在十月二十一日前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处。
五、2016年10月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考试和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考试组织实施:四川大学、内江师范学院、西华师范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乐山师范学院等5所院校自考办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2.报考:“口语”、“听力”、“口译与听力”课程采用网上报考缴费方式。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报考网址为:http://sc.51100.net。
3.考试时间: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9日上午。
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0月29日下午。
各考点自行安排考前培训时间,并负责通知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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