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6日)是2016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第一天,我市41396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全市各考点考试秩序井然。在16日上午和下午考试过程中,个别考场共发现4名冒名替考的“枪手”,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将4人拘留调查,并将传唤涉事考生(李某丹、王某友、袁某萍、朱某宇)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2015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其中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规则,自重自爱,切勿以身试法。如考生有考试违规违纪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同时将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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