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青岛市招考办获悉,201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进行,青岛市22个考点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监控与省考试院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即时接通,同步全程监控。
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掌握好时间。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坐错位置判零分”,“携带手机判作弊”,请考生对号入座,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要认真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否则成绩无效”。自考毕业证办理时,需由公安机关对考生的试卷答题笔记进行核对,发现笔迹不一致者,将按“替考”处理。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凭“三证”参加考试。凡是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的,须于考试当周到各区、市招考办或青岛市招考办核实身份,开具准考证明。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持本人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场不得将书籍、纸张、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场外。违反考试纪律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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