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归并自考专业代码和名称等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考办),主考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自学考试专业开考及专业代码、名称调整归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通知》要求,在对照梳理基础上,我院制订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与教育部专业清单对应表》(附件1),重新核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计划》(附件2),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下半年始,所有专业均按本次核定公布的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语”两个专业属高中起点本科外,其余本科专业均属专科起点本科,在申请本科毕业前须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1011203金融管理(本科)”“1011204商务管理(本科)”“1020320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1020314销售管理(本科)”“1050206英语教育(本科)”“2030106法律(高中起点本科)”“2050201英语(高中起点本科)”“3081301印刷包装技术(专科)”“4050405室内设计(专科)”9个专业,按《通知》精神,从2019年4月考试开始停止接纳新生,课程考试到2021年4月截止,2021年12月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三、上述9个专业在2021年12月前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其余的开考专业,从2019年开始,均按《专业清单》规定的专业代码和名称报考和申请毕业(专业计划等全国《专业规范》下发后再行公布)。
四、“1050433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计划中的“10134书籍装帧(实)”和“10135商业摄影(实)”两门实践课程调整为理论课程“10194书籍装帧”和“10193商业摄影”。 “10134书籍装帧(实)”和“10135商业摄影(实)”课程从2020年4月考试开始停止开考。2019年上半年(含)以前已在籍的考生、并在2021年6月前申请毕业的,可按本次课程调整前的计划执行,2021年7月后均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2019年下半年及以后报名的新考生一律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
五、专业计划中没有说明的课程顶替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执行。原已合格的公共政治课,按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规定承认学分。
六、增列浙江树人大学为“1050421工业设计(本科)”专业主考学校。
七、尚未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停考专业计划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另行公布。
附件: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与教育部专业清单对应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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