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考考生个人信息更正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老考生(“老考生”,指已取得过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网上报考过程中发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错误,可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
二、办理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的考生,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间
3月7日-8日(工作时间)。
四、办理地点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点击查看]
五、联系电话
1.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考处:024-86981091。
2.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六、办理流程
1.打印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见附件)。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办理材料到选报考区招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3.市(区)招考办收集并核验考生材料无误后,打印《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信息,市(区)招考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 市(区)招考办将《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确认表》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省招办审核。
5.省招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于4月1日后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附件:《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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