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考考生:
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举行,在此,衷心地祝愿你们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发挥自己最好水平,考出最好成绩,同时注意诚信考试,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彰显社会公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确保考试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也是全体考生的共同期盼。教育考试部门一直在全社会倡导诚信应考的良好风气,同时对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坚决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等法律法规,对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种违规行为的认定以及处罚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确保各位考生自学考试顺利,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郑重提示:
1.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替代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替考者和被替考者都将入罪。在考试期间,如我省各考点发现替考考生将直接移送公安部门。
希望考生们始终把诚信铭记心中,勿存侥幸,诚信应考,考场公平靠每位考生维护。
2.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认真保管好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将不能进场考试。严格按试题要求作答,书写要工整,信息采集卡填涂求规范,姓名考号勿空缺,违禁物品莫携带,手机置放考场外。
我们相信,全体考生一定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衷心祝愿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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