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限制报考条件:
1.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考区不得予以审核,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报考。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二、开考专业
开考专业及具体考试课程请见附件1。
三、停考专业
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计算机应用等11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0〕3号)要求,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学、网络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小学教育、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护理1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过渡办法:
1.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2024年4月起不再安排相关专业课程考试。
2.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3.2023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顶替其他开考专业中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课程成绩。也可到其他省份报名考试,并办理合格课程成绩(免考成绩、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除外)转出手续。
四、报名报考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10日12时止,10日中午12:00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时间:9月5日9时至9月10日18时(含周末,每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报考方式
本次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在“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学考试”进入自学考试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
(三)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五)网报关键信息修改
在现场确认时间内,考生可凭《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户籍证明,到考区办理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和性别)变更事宜。具体更改状态考生可于报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向考区查询。
(六)报名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注册分为“新考生注册”和“老考生注册”两种。其中,新考生是指未参加过自考的考生;老考生是指2016年9月1日前参加过自考的考生(包括参加过“专本衔接”国家统考科目和教师资格“两学”考试的考生)。首次报名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注册”填报基本信息。
2.新考生在线注册必须填写真实的身份证号和姓名(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上传真实且符合要求的免冠证件照(本人6个月以内、1寸[295像素*413像素])。如果身份证信息、姓名或照片上传有误,将会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填写。
3.考生登录成功后,根据报考流程,选择考试日程、报考专业、考区及具体考试科目,并提交、缴费(不进行实际缴费,但考生需要进行“确认缴费”操作,才能完成报考)。
4.各位考生在点击“确认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所报考的科目及所选择考试的考区,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所报考的信息。
5.完成缴费之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5日9时—9月10日18时)前往考区现场审核并签字确认。如现场审核不通过,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及时点击备注栏中的不合格原因,在“新生注册”界面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返回到“报考”界面再次提交报考课程并点击“确认缴费”缴费后及时前往考区再次进行现场确认。
6.现场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后才视为报考成功。
7.考生对填报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通过伪造证件、蓄意作假或规避相关规定参加考试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本专业考试计划含实践的课程中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才能凭课程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报名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
2.凡申请毕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后考生才能凭课程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开:考专业及具体考试课程.pdf
相关链接:
2020自考报名方法 ※ 2020年自考报名条件 ※ 各地自考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