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精神和我省自学考试实际,对现有自学考试专业名称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调整范围
我省现开考的34个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7个。已公布停考及停办毕业证的专业不在调整范围内。
二、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
此次,专业名称及代码的调整原则上按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三、专业名称调整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开考专业全部启用新专业名称及代码,申请毕业的考生全部使用新的专业名称办理毕业证书。
四、专业计划调整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陆续发布新版专业规范,待公布后我省各专业考试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请各位考生周知。
附件: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学科属性列入所属学科门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排序,其中名称后加*的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内专业,按照专业类别列入所属专业大类下。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
3、表中所列“原专业”为现开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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