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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的基本方法:(P166)
(1)备案、登记
公共场所开业后应向公安机关备案。治安管理部门对辖区进行备案登记,可以掌握各类公共场所的底数,这是对其治安管理的前提。备案时,还应详细记录娱乐场所的名称、法人、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内容以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日常监督和检查
治安监督是治安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日常管理的主要方式。加大巡逻力度,一方面可以起到震慑作用,维护场所的治安秩序;另一方面民警可以及时了解公共场所的治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治安检查是治安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娱乐、服务场所日常管理的主要方式。既可以是经常性的检查,也可以进行突击性的治安检查,以监督场所是否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存在治安隐患,发现问题后,采取其他治安措施进行处理。
(3)采取相应的治安行政措施
治安管理部门通过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监督和检查,发现治安隐患或者治安问题后,可采取相应的治安行政措施督促其整改。
①对治安隐患和问题较轻微的,可以当场指出并对场所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其当场改正。
②对治安隐患和问题较大的,可以采取限期整改的治安强制措施。 ③对治安隐患和问题非常严重,或者经整改不合格或屡教不改的,可以责令场所停业整顿、对场所处以大额罚款,同时对公共场所的直接责任人员及主管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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