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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肉食加工生产线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构建于1994年10月和1995年10月,账面原值分别为500万元和150万元,现评估其在2000年10月的价值。调查分析得知,该类设备定基价格指数在1994年、1995年、2000年分别为110%、115%、140%,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和当前市场上的同类设备相比,该设备运行所耗费电力能源较大,平均每年多耗电3万度,每度电按0.7元计算,所得税税率为33%,折现率为10%。
要求:
(1) 计算该设备的重置成本;
(2) 计算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
(3) 计算该设备的贬值额;
(4) 估算该设备的价值。
4、李某系A资产评估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部门经理和项目负责人,于2001年5月8日与甲企业商讨房地产评估事宜。由于李某曾于1998年5月至1999年10月在甲企业财务部门任经理,双方比较熟悉,故甲企业以该企业房地产平均每平方米评估价值不低于8000元为条件,决定是否委托A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李某为了评估公司的利益,口头承诺了甲企业的要求,并接受了甲企业的评估委托。
李某按照资产评估协议书的要求在5日内完成了对甲企业资产的评估,评估结果为每平方米7300元。因李某曾对甲企业有过口头承诺,即不动产评估值不低于每平方米8000元。李某认为7300元与8000元之差并未超过10%,属于正常误差范围,而且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种估计,带有咨询性质,故以每平米8000元出具了评估报告;并打电话给本所已在外地开会一周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周某,得到允许后,加盖李某本人和周某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印鉴并签字,又以项目负责人的名义签字,加盖公章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交予甲企业,同时将该评估报告书送给在乙企业当顾问的评估界专家赵某一分。
请根据以上资料,指出李某的那些行为违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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