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河北2014年下半年申请毕业即将开始,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1日至30日每天8:00--22:00,考生受理、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日11: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网上申请、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考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规定,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为方便广大考生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通过的考生可不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查验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超过12月30日。【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