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公告
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安排
1.预毕业生网络申请时间:5月20日—5月26日;
2.预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5月22日—5月26日。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入“自学考试毕业生预申请”系统进行预申请毕业后,按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所属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和衔接专业到所属主考院校自考办)提交毕业生材料(需提交的材料详见《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实施细则》)进行现场确认。从2017年开始,各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点确认现场不再接受考生毕业预申请。
为配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做好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反查工作,我省在“自学考试毕业生预申请”系统内增设了前置学历反查功能。预毕业考生在申请本科专业毕业时,必须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前置学历信息(专科或本科学历信息),系统将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校验审核。前置学历审核通过的预毕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除了提交文件规定的毕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前置学历审核未通过的预毕业考生,还须提供国家承认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验证有效期需至2017年7月1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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