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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全国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3.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内容。

34.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35.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36.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7.试论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规定。

38.试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控制野生动物猎捕的主要规定。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9小题12分,第40小题8分,共20分)

39.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京宣布:责令立即停建包括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在内的13个省市的30个大型国有企业违法开工项目,并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这30个项目的总投资达1179.4亿元,它们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由政府有关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审批程序批准后开始建设的,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决定作出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有22个项目按规定停建,但仍有8个项目没有执行停建的决定。2005年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对8个拒不执行停建决定的企业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表示,如果被处罚单位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国家环保总局将提请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执行。此后,30个违法项目全部暂时停建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在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之后,绝大多数被停建的建设项目又恢复施工建设。

问:(1)在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仍然发生这种重大建设项目违法建设的行为,反映了我国环境法实施中存在着哪些问题?(4分)

(2)对于投资数十、数百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处罚规定是否合理,为什么?(4分)

(3)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然后再恢复施工建设,能否真正起到预防环境污染、破坏的作用,为什么?(4分)

40.农民郭某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养鱼池进行甲鱼养殖。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渠距离养鱼池只有50米远。郭某听说食品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有很多营养物质,于是萌发了引废水养甲鱼的想法。一天夜里,郭某偷偷扒开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渠将废水引入自己的养鱼池。第二天郭某养的甲鱼开始死亡,五天内全部死光。经评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郭某认为损害是由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污染所致,于是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人民法院以该案属于环境污染案件,尚未请求环保部门处理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问:(1)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合法,为什么?(5分)

(2)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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