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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夏、高的法律制度
(1)中国法的起源:中国法起源的特点,对中国法发展的影响。
(2)夏朝法制的简况:"奉天罚罪"的法律观,"禹刑"及"肉刑"。
(3)商朝的神权政治与法制:"率民以事神"的法制指导思想及其主要表现、特点。
(4)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天命"、"祖命"与"王命","五刑",神明裁判。
第二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1)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亲亲"、"尊尊"。
(2)宗法制与西周法制:宗法制的概念,宗法制的基本原则,宗法制与西周法制的关系。
(3)西周的礼与刑:"周公制礼",礼的性质、主要内容及其作用,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九刑"。
(4)西周的所有权和契约关系:土地所有权及其演变,契约关系:"质剂"、"傅别"。
(5)西周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婚姻成立的要件,"六礼";解除婚姻的要件:"七出","七出"的限制:"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
(6)西周的诉讼和审判:"狱"、"讼"有别,"五听"。
第三章 春秋战力时期的法律制度
(1)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争论及其意义:郑国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晋国"铸刑鼎"及其争论、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2)战国时期法制的指导思想:①推行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②公布法律,"布之于百姓";③"行刑,重其轻者"。
(3)魏国李悝的《法经》:《法经》的结构、主要内容、意义;《法经》的编制体例及其对后世封建法典的影响。
(4)秦国商鞅的法制改革:其改革的性质、主要内容和对于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意义。
第四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
(1)法制指导思想:以商秧、韩非法家理论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
(2)《睡虎地秦墓竹简》(《云梦秦简》):《云梦秦简》的发现,《云楚秦简》的主要内容。
(3)法律形式:律,令(制、诏),式,法律答问,廷行事,课、程等。
(4)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①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年龄;②区分有无犯罪意识;③区分故意与过失;④并合论罪;⑤共犯加重;⑥自首减刑;⑦诬告反坐。
(5)刑罚和犯罪:秦朝的刑罚体系及其特点,秦朝的主要犯罪及其特点。
(6)所有权:商秧变法始以爵秩等级来确定占有土地的多寡,以"封"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标界;"为田开阡陌封疆","使黔首自实田"。
(7)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皇帝制度:中国皇帝制度的确立、主要内容及其对后世的影响。
(8)中枢行政机构和地方行政机构: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乡、里、亭),道。
(9)官吏管理制度:任官标准与限制,选任方式,秩禄制度,考课与奖惩制度。
(10)司法制度:①司法机构:中央有廷尉与御史大夫;地方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一,分为郡县两级;乡、亭也有一定的调解、治安功能;②诉讼制度:纠举与自诉,"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受理程序与"爱书"制度,审判程序,"读鞫"与"乞鞫"。
第五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1)汉朝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汉初以"黄老学派"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的历史背景及特点;汉武帝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背景,"德主刑辅"。
(2)两汉的立法活动:"约法三章",《九章律》,《傍章》,《越宫律》,《朝律》,《沈命法》,《通行饮食法》,《左官律》,《阿党附益法》,《酎金律》,《事国人过律》。
(3)两汉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4)两汉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时效,亲亲得相首匿,先自告除其罪,"先请"制度。
(5)汉文帝的刑制改革:汉初文帝、景帝刑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6)两汉的主要犯罪:妨碍加强中央集权的犯罪,妨碍加强君主专制的犯罪,妨碍维护皇帝尊严及保护皇帝安全的犯罪,妨碍镇压农民反抗的犯罪及其具体罪名。
(7)两汉的财产继承制度:提倡"同居共财",出现诸子均分的情况,遗嘱继承出现。
(8)两汉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央的三公九卿制,地方从郡国并立发展到郡县制。
(9)"春秋决狱":"春秋决狱"的原义,董仲舒"春秋决狱"的实践,"春秋决狱"的历史意义。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1)法制指导思想:①三国时期,"拨乱之政,以刑为先";②两晋时期,纳礼入律;③南北朝时期,礼律进一步结合。
(2)法律形式:科、科条、律、令、格、式、故事等概念,首次区分律、令。
(3)法典编制体例:从三国曹魏《新律》到《北齐律》,律典篇章编制体例的演变及其意义。
(4)纳礼入律:"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
(5)"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的由来,"九品官人法"的内容及其历史作用。
(6)行政管理制度:"三省制"的形成,地方行政机构的特点。
第七章 隋、唐、五代的法律制度
(1)隋《开皇律》:《开皇律》的制定与修订,《开皇律》的篇章体例,《开皇律》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影响。
(2)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①"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②立法要求宽简、划一、稳定;③执法要求审慎。
(3)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敕的概念及其特殊地位。
(4)主要立法活动:约法十二条、新格五十条、《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唐律疏仪》、《开元律》和《大中刑律统类》的制定,《贞观律》的主要内容。
(5)《唐律疏仪》的历史地位:《唐律疏议》的结构、篇目及其主要内容,《唐律疏议》的特点,《唐律疏议》对宋元明清和东亚诸国立法的影响。
(6)《唐六典》的主要内容:《唐六典》的制定,《唐六典》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7)定罪量刑的主要通例:严惩"十恶";贵族官员犯罪以"八议"、"请"、"减"、"赎"、"官当"减免刑罚;亲属相犯,准五服论处;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老小病残犯罪减免刑罚;划分公罪私罪;区分故意、过失;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同居有罪相为隐;自首减免刑罚;更犯累科,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论;疑罪各以所犯,以赎论;本条别有制,与(名)例不同者依本条;关于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关于类推。
(8)刑罚制度;"五刑"二十等及其加减原则,律外酷刑。
(9)主要犯罪:危及封建国家政权、有损皇帝尊严罪,悖逆封建家庭伦常罪,恶性杀人及阴邪毒、害人罪,官吏失职、渎职、擅权、贪赃等罪,触犯封建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罪,危害公众、妨碍城市和市场管理罪,侵犯人身罪,侵夺财产罪,"坐赃"及"违令、式"、"不应得为"罪。
(10)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关于家庭尊卑关系的规范,关于夫妻关系的规范,关于婚姻成立要件的规范,关于婚姻解除的规范,关于婚姻限制的规范,关于违律为婚的规范,关于家庭和继承的规范。
(11)唐朝中枢的三省六部制度: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及其组织和职权。
(12)唐朝官吏的选任和科举制度:隋朝科举制的确立,唐朝科举制的确立及其主要内容,唐朝官吏选拔与科举制的关系,唐朝官吏的任用。
(13)均田法、租庸调法和两税法:均田法的由来及其主要内容和弛坏,租庸调法的主要内容,两税法的主要内容。
(14)唐朝法律的主要特点:①"一准乎礼";②法律空前完备;③刑罚比较持平;④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15)诉讼和审判制度:唐朝的诉讼制度,唐朝的审判制度。
第八章 两宋辽金的法律制度
(1)两宋法制的指导思想:①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割据分裂;②崇文抑武,儒道兼用;③"大度兼容",强调慎法;④义利并重,重视经济立法。
(2)《宋刑统》:《宋刑统》的体例、主要内容。
(3)两宋《刑统》以外的法律形式:敕,令、格、式,例,条法事类。
(4)两宋的刑罚制度:折杖法,刺配。
(5)两宋的所有权:限田制度。
(6)两宋的行政管理制度:中枢行政机构的组织、职能及其相互制约,两宋地方行政机构的组织及其与中央的关系。
(7)两宋官吏管理制度:科举制的完善,任官的"差遣"制度,致仕制度。
(8)两宋的经济立法:专卖法,市舶条法,赋役制度。
(9)两宋的诉讼和审判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审刑院的作用;登闻鼓院、登闻检院、理检院;开封府的地位,路提点刑狱司;大案奏裁制度,翻异别推制,鞫谳分司制度;审判时限(务限法),理雪制度。
(10)辽金法律的主要内容:辽国初期民族分治政策,后期的法律汉化过程;金国法律汉化的进程,《皇统制》与《泰和律义》。
第九章 元朝的法律制度
(1)法律的指导思想:①"修身治国,儒道为切",视理学为治国根本;②附会汉法,名废而实不废,以蒙古旧制结合中原旧有法律;③保存蒙制,蒙汉杂糅。
(2)主要立法:元朝建立前的主要立法活动,《大札撒》、《大元通制》、《元典章》的主要内容。
(3)刑法:刑法的特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4)婚姻和继承制度:元朝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5)行政管理制度:中枢行政机构的组织、职权的特色,地方行政机构四级制。
(6)司法机构:大宗正府,宣政院,刑部;地方四级,达鲁花赤的审判权;"干名犯义"的罪名。
摘自《中国考试》
20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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