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1、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认识的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存在。
认识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一是实践关系,指主体对客体的改造。二是认识关系,指主体通过实践认识客体。三是价值关系,指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和客体的功能和属性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四是审美关系,指主体在改造客体中,充分发挥想象力,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理想的世界。*****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及其意义
首先,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推动人们去进行新的探索和研究。
其次,实践不断给人们提供大量的经验材料以及新的认识工具,使人们能不断解决认识课题。
再次,实践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实践不断推动认识发展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要求人们的认识必须跟上实践变化发展的要求,实践变了认识也要变。人们的思想、人们的文化知识、人们的各方面能力要不断地与时俱进,适合实践和时代发展的要求。马克思主义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自己,这样才能永远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在人脑中产生的认识,是人们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形象性。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其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的对立表现在,两者是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其对事物的反映程度、特点、形式是不同的,二者有着质的区别。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只有对感性认识进行概括、抽象才能形成理性认识,离开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感性认识只有发展、深化到理性认识,才能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才能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社会实践。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会导致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经验论忽视理性认识,唯理论则轻视感性认识。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分别犯了类似经验论和唯理论的错误。
4、真理及其客观性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真理是客观的,没有阶级性。
真理的客观性表现在,第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5、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意义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重属性。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二者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第一,真理所包含的内容是客观的,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第二,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来说是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每一个真理都使人的认识向物质世界接近一步。承认了世界的可知性,也就承认了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第一,从广度上看,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世界的某一部分和侧面的反映,真理性的认识有待于扩展。第二,从深度看,任何真理都是对某一具体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近似正确的反映,真理性的认识有待于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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