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艺术论(二)
1.试述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
答:第一,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在所有的艺术品中提取到艺术品有共通的东西,就是艺术意象。如果一件东西不能提供或不能转化为意象,那么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
第二,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人)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另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接受者并非被动接受意象,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时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开成新的意象世界。创作主体意识中的审美意象,经艺术品的中介,传递到接受主体的意识中,经其再创造而获得生命。
第三,艺术品存在于从艺术创造到艺术品再到艺术接受的动态流程中。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从艺术存在的方式看,艺术品则是创作主体与接受者之间的中介。作为中介的艺术品,有三个基本特征:他律性、形式符号性和开放性。这三个环节的流程构成了艺术的现实存在,也促成了艺术的社会交流。
2.在艺术作品中,意象是如何生成的?
答:意象的生产意味着艺术家心中的意象得到物态化和物化的表达。
第一,意象的从无到有就是要将主体在酝酿中的隐藏在深层潜意识的意义明晰化,把散漫、不可把握的感觉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艺术意象的整体。
第二,意象的从无到有,还在于意象的意义内容在“无”的运动中最终获得外在形式符号,转变为“有”。
第三,意象的从无到有,没有物态化与物化的实在形式(艺术品)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四,艺术意象的创造和艺术品的完成,实际上也是一种生产(马克思把艺术生产看成是精神生产的重要形式)。
3.天才的艺术家有哪些特征?
答:天才的的是先天的生理心理结构与后天的实践两方面合力的结果。天才独特的艺术创造力主要表现为艺术敏感(感受)、艺术想象力、艺术技巧和灵感等方面。
艺术敏感——是主体接触客体并受感动、感应是孕育艺术意象的第一步。艺术家一般都具有对生活的不同于常人的感受能力。
艺术想象力——是指艺术家在感受生活、孕育意象过程中展开想象、联想、幻想或意象思维的能力的程度。艺术想象力不同于日常的逻辑思维能力。它以艺术的感悟主旨为归,形成独特的心理时空和情感逻辑,来追忆、引发、整合心理意象。想象力在生产意象全过程中始终是最重要、最有决定性的艺术创造力。
灵感——是艺术家在意象创造中,由于各种心理机制、功能处于高度协调的自由状态,而突然生成的精神昂奋、注意集中、情绪激动、想象力空前活跃的一种思维活动的境界。
艺术技巧——艺术操作也是艺术创造才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艺术意象的生产过程中,艺术操作一方面是意象生产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另方面又赋予意象以最终的形式符号,将意象孕育的成果物态化和物化为现实的可传达的艺术品。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艺术操作就是艺术技能与技巧的运用与发挥。
4.什么是灵感?
答:艺术家有时会突然从生活中获得一种启示,顿时便产生了创作冲动和诸般感受,有时会在意象孕育中苦苦思索,突然似有所感,茅塞顿开,豁然开朗。这就是艺术创造中的灵感现象。所谓灵感,就是艺术家在意象创造中,由于各种心理机制、功能处于高度协调的自由状态,而突然生成的精神昂奋、注意集中、情绪激动、想象力空前活跃的一种思维活动的境界。这种“突然”出现的灵感往往像火花一样给艺术家照亮了另一个艺术的世界。所以,西方文论中有时会把闪现灵感的心灵称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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