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审美教育论
1.概述中国美育思想的基本历史线索。
答:中国古代以乐感化的传统,最早可追溯到舜时代。战国时的中和思想,对我国美育有着重要影响。
到先秦儒家,审美活动包括艺术活动为目的,则多指两种和谐:天人关系和人际关系。从《乐记》开始,认为乐和其他艺术具有潜移默化的感化特征。儒家美育的目的就是中和。建安时期,徐干首次提出了“美育”一词。其义基本上是指用礼乐为主的先王之教来培养文质兼备的君子。
美育目标实现的过程,便是朱熹“消融渣滓”的过程。其类似于亚氏关于悲剧效果的净化思想。
明清时期的美育思想,主要体现在当时的小说、戏曲论著中。金圣叹要求读者见文观心。
近代蔡元培率先把“美育”一词引入中国。他倡导“以美育代宗教”;梁启超,是近代美育思想的另一先驱者。他认为美育是一种“趣味教育”。王国维,把西方的美育理论较为全面地介绍到中国来,将美育与德智体三育并称为“四育”。
2.结合中西方美育思想说明美育的基本内涵和特点。
答:美育内涵:审美教育是以艺术和各种美的形态作为具体的媒介手段,通过审美活动展示审美对象丰富的价值意味,直接作用于受教育的情感世界,从而潜移默化地塑造和优化人的心理结构,铸造完美人性,提升人生境界的一种有组织、有目的的定向教育方式。
美育的特点:诉诸感性、潜移默化、能动性。
诉诸感性——审美对象的基本特点首先在于,审美对象以其感性特征,通过丰富的形象,以情感为中介,悦耳悦目,并打动人的心灵,从而激发共鸣,达到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丰富人的心灵的目的。美育以感性的方式,来陶冶人的精神,转移人的气质。在艺术作品中,感性形象是情感的载体。美育的过程就是使人的感情得到表现和升华的过程,而艺术作品正是通过感性意象表现作者的情感的。诉诸感必的美育意味着人的感受能力的丰富,用直观、个性的形式来把握审美对象,从而折射出某些价值观,蕴含着对人生和人性的感悟和体会。
潜移默化——美育主要是“化育”。中国儒道禅三家均采用此方式。美育的终极目的是要培养自由发展的人,具备敏锐的审美能力,良好的审美趣味、健康的人生态度、完善的生理结构、丰富的个性魅力,并具有自由的超越精神的和炽热的理想追求的人。
能动性——第一,在美育过程中,主体不仅为外物和艺术所感动,同时也在这种感动中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这决定了美育的方式多种多样,适应着审美主体的多种需要。第二,主体在美育中的能动性还表现在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能有自觉的追求。第三,审美是人与物的自由关系中形成的,主体在参与审美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自己的能动性。
3.审美教育与人格教育、情感教育、艺术教育的主要区别。
答:对美育内涵的三种意见:
第一,美育是人格教育——把美和善二者混为一谈。导致善恶不分的原因,一是在人类文明的初期,社会处于低级阶段,统治者所更为关切的是等级、秩序,所有的教育都是巩固统治地位的手段。二是由于在古代,学科尚未分化,真善美难以廓清。
第二,美育是情感教育——体现了近代西方二元分立的思维特点,即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把美育界定为情感教育在学理上是不妥的。将美等同于美感,而美感又泛化了情感。美与情感有关,但不等于情感。审美情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情感。
第三,美育是艺术教育——过于夸大了艺术在审美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除艺术外,还有很多自然审美现象和社会审美现象可以充当审美教育的教材和媒介。这种观点也限制和遮蔽了审美教育更深刻的目的和更高远的价值追求。美感教育只是通过艺术等美感活动和审美方式,来提高人的素质和修养,来转移人的心理气质,改变人的精神面貌,从而达到全面培养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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