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思维与创造性
思维:以人已有的知识为中介,对客观事物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它借助语言、表象或动作实现,是认知活动的高级形式。
思维特征:
1.间接性:思维和感知觉不同,它是建立在过去的知识经验上的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此具有间接性。
2.概括性:思维是在大量的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和规律抽离出来加以认识的。反映着思维的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3.思维和语言有密切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思维的间接性、概括性正是凭借语言得以实现的。人借助语言进行思维是人与动物的思维的最本质区别。除语言外还有表象和动作。
思维过程:
1.分析: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各个属性。
综合:在头脑中把事物的各个部分、各个属性、各个特征结合起来,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
分析和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分析是了解事物的特征和属性,综合是通过对各部分、各属性的分析实现的。
2.比较:把各种事物或同一事物的不同部分、个别方面或个别特点加以对比,确定它们的系统点和不同点及它们之间关系。比较是重要的思维过程,实质上是一种更复杂的分析和综合。
3.抽象:在头脑中抽象出各种事物与现象的共同特征和属性,舍弃个别特征和属性的过程。
概括:在头脑中把从各种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共同特征联合起来的过程。分为初级概括(感觉、知觉、表象水平上的概括)高级概括(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属性进行的概括)
思维种类:
1.根据思维过程所凭借中介不同分
直觉动作思维:依据实际行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思维过程。
具体形象思维:人们利用头脑中具体形象(表象)来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
抽象逻辑思维:运用言语符号形成的概念来进行判断、推理,以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是人类思维的典型形式。
2.根据思维活动探索目标的不同方向分
聚合思维:人们根据已知的信息,利用熟悉的规则解决问题,也就是从给予的信息中产生逻辑的结论。是有方向,范围,条理的思维方式。
发散思维:人们根据当前问题给定的信息和记忆系统中存储的信息,沿着不同的方向和角度思考,从多方面寻求多样性答案的一种思维活动。
3.常规思维:人们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按现成的方案和程序直接解决问题(公式解答)
创造性思维:重新组织已有的知识经验,提出新的方案或程序,并创造出新的思维成果的思维活动。
是多种思维的综合表现,即是发散与聚合思维的结合,也是直觉与分析思维的结合,包括理论思维,又离不开创造想像。
概念:在心理学上指反映客观事物共同特点与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高级认知活动的基本单元,以一个符号,就是词的形式来表现。包括在每个概念下的事物一般都具有共同的属性或特性。
每个概念都包含1.内涵: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2.外延:概念的范围。两个方面。
概念途径分:
1.日常概念(模糊或前科学概念):在日常交往和个人经验的积累过程中形成的,因此这类概念的内涵中有时包含着非本质特性,忽略了本质特征。
2.科学概念(明确概念):在科学研究过程中经过假设和检验逐渐形成的,对个人则主要在学习条件下获得的。
心理学家常用“人工概念”的方法研究概念的形成
1.人工概念:人为的,在程序上模拟的概念。这种方法是赫尔1920年首创,研究发现概念形成过程是从许多具体事例中归纳和发现共同因素的过程,而且受反馈的影响。
自赫尔后,最著名的是布鲁纳等人实验研究,提出概念形成的假设检验模型。认为,概念形成的过程是一个提出假设和检验假设的过程。基本模式:假设—检验—再假设—再检验……直到成功。
人工概念有很大的人为性质,有人指出不能把它的研究全部应用到人类自然语言概念形成上,又有了概念形成的样例理论(罗施):认为自然概念不像人工概念那么确定,头脑中的自然概念不是一个或几个关键特征,而是对概念样例的记忆。即:自然概念的形成用不着假设检验参与。
但马丁等人对成人所做的脸谱分类实验否定了该理论。
20世纪80年代后新观点:人们记忆中可能存在两类信息,样例和类别信息。当一个刺激,并且需要迅速判断这个刺激是否属于某个类别时,就要用到样例信息。在严格地从逻辑上进行证明时,需要依靠类别信息概念的定义、关键特征及特征间的相互关系。
2.自然语言概念的获得:假设检验和信息反馈对自然语言概念获得也适用。儿童是通过类比归纳和理解一类事物的共同属性来获得概念的。最初只把它当作一个样例来理解,生活中依据这个例证来进行类比,提出自己的假设。经过生活正反方面的反馈,最终从大量例证中归纳出一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从而获得了某个概念。
推理:从一组具体事物经过分析综合得出一般规律(归纳推理),或者从一般原理演出新的具体结论的思维活动(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过程由假设形成和假设评价组成,概念形成过程实际上研究的是归纳推理。其结果受个人的知识经验影响,有很大的不一致性。
演绎推理的结论是从前提推出来的,即从一般的规则推导出来的,其结论应该是一致的,在本质上属于问题解决的范畴。
三段论推理:由三个命题构成,其中两个命题为假定真实的前提,另一命题为结论,该结论可能符合这两个前提,也可能不符合。都带有直接陈述的性质。
人的很多认识是用逻辑量词表达的。三段论推理中,也根据命题中逻辑量词将命题分:
1.全称肯定命题,即包含“所有…”的命题。
2.全称否定命题,包含“没有…”的命题。
3.特称肯定命题,包含“某些…”
4.特称否定命题,包含“某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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