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区域贸易集团
区域贸易集团:是指地理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共同的政策措施,实施共同的行动准则,甚至通过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实行长期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经济乃至政治上的联盟。
区域贸易集团的兴起与发展出现哪三次高潮?
1. 第一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的发达国家,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其他刚走向独立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民族经济、维护民族利益,一些国家走上了联合发展的道路,涌现了一批区域贸易集团。
2. 第二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期。两次石油危机之后,世界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关贸易总协定维系的多边贸易体制失灵,世界各国把自由贸易的希望再度寄托在经济集团身上,于是区域贸易集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3. 第三次高潮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80年代末,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迟迟达不成协议的背景下,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区域性贸易自由化。现存的区域贸易集团不断溶化,并涌现了新的区域贸易集团。
区域贸易集团兴起的原因。
1. 第二次世界大占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国际分工,是区域贸易集团兴起的客观基础。
2. 共同抗衡外部强大势力,是区域贸易集团产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因。
3. 区域贸易集团产生的各种积极的经济效应,是区域贸易集团产生并持续发展的经济源泉。
列举区域贸易集团的类型。
1. 优惠贸易区,成员国之间通过签订优惠贸易协定,在进行贸易时,相互提供比非成员国进行贸易更低的贸易壁垒。
2. 自由贸易区,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取消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允许货物在成员国间自由流动而形成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3. 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对外关税税率和其他贸易措施而缔结的同盟。
4. 共同市场,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贸易壁垒,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税率,并且允许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5. 经济同盟,成员国之间不仅废除贸易壁垒,统一对外贸易政策,允许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而且在协调的基础上,各成员国采取统一的经济政策。
6. 政治联盟,成员国在实现经济联盟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协调乃至统一的一体化形式。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有何不同?
自由贸易区最大的特点是:只将商品自由流通限制在成员国之间。各成员国仍保留独立的对自由贸易区外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
关税同盟是比自由贸易区更高一级的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它是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对外关税税率和其他贸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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